法学

举证责任

Burden of Proof

释义

举证责任指主张对自己有利事实的一方,必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否则承担不利后果。要件有二:存在待证事实,且该事实真伪不明。它把事实查不清的风险预先分配给一方,因此举证责任的分配往往直接决定实体结果:谁举证,谁就在事实不明时承担败诉风险。边界在于,它区别于证据的提出义务和法院的调查职权,倒置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不能依个案公平随意调整。

法条原文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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