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
Negotiorum Gestio
释义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要件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定或约定义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事务适于管理。管理人应适当管理并及时报告,也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必要费用;它鼓励互助,同时防止越界干预。边界在于,它区别于不当得利与侵权:前者重在返还利益,后者重在未经许可的干预。
法条原文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相关书籍
相邻概念
释义为个人整理,供学习参考;法条原文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现错误欢迎到 留言墙 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