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
possession
释义
对物事实上的管领与控制,通说采客观说:只要求对物有实际支配,不以占有意思为必要,无行为能力人、不知情的保管人也可以占有。法律先保护这种外观上的控制状态,使物的使用与流转无须每次都证明权利来源;占有被侵夺时,占有人可请求返还,即便其并非所有权人。占有是事实而非权利,占有保护不等于终局确权,本权人仍可另诉取回。
法条原文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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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unauthorized disposition善意取得Acquisition in Good Faith物权法定numerus clausus重大误解material misunderstanding
释义为个人整理,供学习参考;法条原文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现错误欢迎到 留言墙 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