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
material misunderstanding
释义
表意人因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等发生错误认识,致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思不一致,且按通常理解若没有该错误就不会作出意思表示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意以真实意思为基础,错误重大到足以影响缔约决定时法律允许纠正,但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误解源于自身认识错误,与对方故意的欺诈不同;轻微误解与动机错误通常不予救济。
法条原文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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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为个人整理,供学习参考;法条原文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现错误欢迎到 留言墙 指出。